新生“暨” | 你想了解的奖助学金体系都在这里了!
一
内招生奖助学金体系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条件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申请时间
每年10月(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条件
奖励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申请时间
每年9-10月(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
研究生助学金
·补助条件
补助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4
博士津贴
5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奖助金
·奖励条件
已报到入学的“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
注:科研经费博士生在校期间不重复参评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等级评定,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单项奖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
小贴士
研究生奖助学金奖励经历了大浪淘沙成为暨南研究生的莘莘学子,鼓励大家踔厉奋发、勤奋耕耘为自己研途留下丰富色彩~
6
优秀毕业研究生
奖励在全面发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应届毕业生。
7
优秀研究生骨干
奖励在学校及学院的学生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学生骨干(具体以评选通知为准)
8
生命科学创新奖
激励暨南大学在校研究生在生命科学研究领域勇于创新,做出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一等奖2名,5000元/人;二等奖4名,3000元/人;三等奖6名,2000元/人。每年10月份启动评审。
9
梁奇达暨南教育奖学金
奖励热爱祖国、素质优良、勤奋好学、品行端正,且获得过校级以上奖项的全日制研究生。
10
顺丰奖学金
奖励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研究生。
11
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一般经济困难学生和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2
其他奖助学金
包括一些校级、院级或者社会捐赠的专项奖助学金,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专项资助。
13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对象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和直招士官。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到部队参军的士官等不包括在内。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为在读的退役士兵研究生,资助内容包括学费、生活费和其他奖助学金。
·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对象为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服务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小贴士
除了以上奖助学金
学校为JNUer开设“三助一辅”
同学们可以利用自己的
课余时间获得收入
三助一辅
三助为助研、助教和助管,一辅为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时间为每学期初第二周,详情请关注暨南研究生公众号。
助管、助教岗位酬劳为19.5元/小时,兼职辅导员岗位补贴为1600元/月。助研酬劳由导师或课题组视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情况决定。
Scholarship System Scholarship System
二
台湾学生奖学金
·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挂科记录;
5.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研究生可申请;
·奖励标准
·奖学金的申请、评审:
台湾学生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具体评选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Scholarship System Scholarship System
三
港澳学生奖学金
·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挂科记录;
5.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研究生可申请;
·奖励标准
·奖学金的申请、评审:
港澳在校生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具体评选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Scholarship System Scholarship System
四
留学生奖学金
·奖励条件:
我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的相关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申请人应在广东省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三)申请人应当已在就读高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纪录。
(四)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异,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当年度必修课课程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五)在学期间已享受或正在享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含全勤奖、优秀生奖等鼓励性奖励)的外国留学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及评选时间:
每年广东省政府根据一定比例下达到学校。具体评选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Scholarship System Scholarship System
你可能感兴趣:
“风雨同舟,守望相助”暨南学子如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关于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申请“绿色通道” 及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回执的通知
来源 | 暨南大学德育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
编辑 | 梁爽 魏婷婷 陈玉淳
责编 | 魏婷婷 陆维茵 陈玉淳
初审 | 张李莉 张瑞
复审 | 惠清明
终审 | 李朋军
(本微信公众号网络图片若侵权,请私信删除或领取薄酬)